四川江油发生未成年人校外欺凌事件,警方依法处理涉事人员并开展矫治教育,同时查处网民编造“施暴者背景不实”谣言案,事件引发对未成年人保护与法治教育的反思。

近日,一段令人痛心的视频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。视频中,三名疑似未成年女生对另一未成年女生实施了扇耳光、踢踹等暴力行为,还嚣张地宣称“我们又不是没进去过,以为我怕你吗?”这一画面迅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愤慨。随着事件的发酵,网上更是流传出“施暴者是官二代”“施暴者父亲为律师”“施暴者亲妈是江油市一级警督”等不实信息,将事件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。
事件还原:暴力背后的未成年纠葛
据四川省江油市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,这起事件发生在2025年7月22日15时许。刘某甲(女,15岁)因与赖某某(女,14岁)发生矛盾,心生怨恨,遂邀约刘某乙(女,13岁)、彭某某(女,14岁)在一楼房无人区域,对赖某某进行辱骂、威胁和殴打。同行人员在现场围观并拍摄视频,随后这段视频被上传至网络。经鉴定,赖某某头皮、双膝等多处挫伤,伤情为轻微伤。
在事件发生后,相关部门迅速行动,全部涉案人员均已到案。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甲、彭某某作出治安处罚的决定,对刘某乙及其余围观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。同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相关规定,正按程序开展将刘某甲、彭某某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的相关工作。相关部门也积极介入,及时安抚慰问受害人及其家属,开展心理疏导,努力将事件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降到最低。
谣言四起:博眼球背后的法律代价
然而,在事件调查和处理的过程中,网上却出现了各种不实传言。有人声称“江油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女儿打的人”“施暴者父亲为律师”“施暴者亲妈是江油市一级警督”。这些谣言如同野火一般,在网络上迅速传播扩散,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经核实,3名违法人员的父母分别有2人无业、2人在省外务工、1人为本地售货员、1人为本地外卖员,所传违法人员父母职业身份信息均为谣言。原来,2025年8月4日,网民丁某(女,41岁)、杨某琳(女,27岁)看到网传施暴视频后,为博眼球编造了这些谣言并发于微信群和社交平台。她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,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。
这起谣言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。在信息爆炸的时代,网络虽然为我们提供了便捷的信息传播渠道,但也成为了谣言滋生的温床。一些人为了追求流量和关注度,不惜编造虚假信息,误导公众,给当事人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伤害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编造、传播谣言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丁某和杨某琳的案例再次提醒我们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。
事件反思:未成年人保护与法治教育
这起未成年人欺凌事件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暴力冲突,更反映了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和法治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。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,他们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尚未完全形成,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。在这起事件中,施暴者刘某甲、刘某乙和彭某某仅仅因为与受害人发生矛盾,就采取了极端的暴力行为,这反映出他们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和对他人权利的尊重。
一方面,家庭和学校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,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,让他们学会尊重他人、关爱他人,学会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矛盾和冲突。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,父母应该以身作则,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,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和行为表现,及时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和教育。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,通过开展主题班会、法制讲座等活动,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和道德规范,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
另一方面,社会也应该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。政府应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,净化网络环境,减少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影响。同时,应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,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帮助,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法律援助。
此外,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行为,我们应该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。一方面,要对施暴者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法律制裁,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行为的后果,起到警示作用。另一方面,要注重对施暴者的矫治和教育,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,重新回归社会。对于受害人,我们要给予他们足够的关心和支持,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,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。
江油这起未成年人欺凌事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。我们应该从中吸取经验,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法治教育,净化网络环境,打击谣言传播,共同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健康、和谐、安全的成长环境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,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