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以郑州尖岗水库野泳乱象为例,揭示饮用水源地监管缺位问题,分析成因并提出明确执法主体、加强技术监管、加大执法力度等系统性解决方案,强调守护水源需全民参与。

盛夏时节,郑州市尖岗水库的岸边热闹非凡。野泳爱好者们在水中嬉戏,宠物狗在水中撒欢,全然不顾"禁止游泳"的警示标语。这座承担着城市供水重任的重要水源地,已然沦为"天然浴场"。这一现象不仅暴露了公众规则意识的缺失,更折射出监管体系的严重缺位。
一、水源地沦为"野泳乐园":触目惊心的现场
记者实地探访发现,尖岗水库的野泳现象已呈规模化趋势。库区岸边及水域内,多名野泳者或在水中畅游,或带着孩子在浅水区嬉戏,甚至有人牵着宠物狗一同下水。尽管水库周边安装了围栏并张贴了醒目的警示标语,但部分围栏已出现明显破损,人员可轻易穿越进入库区。更令人担忧的是,在整个走访过程中,记者未发现任何相关部门的巡逻人员。
"这里比游泳馆舒服",一位带孩子游泳的市民如是说。殊不知,脚下可能暗流湍急;"狗也喜欢玩水",牵狗下水的人只顾自己开心,却忽视了宠物排泄物对水源的污染。人身上的汗液、护肤品,宠物的排泄物,都会直接污染饮用水源,最终危害千家万户的饮水安全。
二、监管"九龙治水":谁来守护生命之源
面对水源地污染问题,相关部门的回应暴露了监管体系的碎片化。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,该局职责主要聚焦企业排污等环境污染问题,对个人野泳行为无执法权;水利部门称"只有劝阻权";公安部门则未能常态介入。这种"九龙治水"的格局,导致联合执法行动后,乱象迅速反弹。
"九龙治水"的困局直接导致了监管真空。即便有时有巡逻船,船只一离开,野泳者就像潮水般涌回来。这种监管的间歇性和随意性,使得水源地保护措施形同虚设。更令人担忧的是,这种监管缺位并非尖岗水库独有,而是许多城市水源地的通病。
三、执法真空:法律条文为何"长不出牙齿"
我国《水污染防治法》明确规定,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游泳,违者可处500元以下罚款。湖南、浙江等地早已开出罚单的先例证明,执法并非无法可依。然而,在尖岗水库,法律条文却"长不出牙齿"。这一现象背后,是执法主体不明确、执法力度不足、执法手段单一等多重问题的叠加。
执法真空的存在,直接导致了"法不责众"的心理蔓延。当破坏规则的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和惩处,侥幸心理就会滋生,违规行为就会从个案演变为群体现象。这种恶性循环,最终危及的是整个城市的水源安全。
四、水源地保护:需要系统性解决方案
守护水源地安全,需要系统性解决方案,而非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的碎片化应对。
首先,必须明确执法主体,建立常态化联防机制。可以借鉴"河长制"的成功经验,为每个水源地设立"水源长",由专人负责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。同时,建立水利、环保、公安等多部门联动机制,形成监管合力。
其次,要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。通过安装电子监控、智能预警系统等技术手段,弥补人力不足,实现对水源地的24小时监控。可以利用无人机进行定期巡查,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。
再次,要加大执法力度。对违规下水、破坏防护设施、污染饮用水资源的行为,必须违法必究。可以设立举报奖励制度,鼓励市民参与监督,形成全民参与的监管网络。
最后,要加强宣传教育。通过各种宣传平台,普及水源保护知识,提高市民的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。可以在水源地周边设置宣传栏,定期开展水源保护主题活动,让保护水源的理念深入人心。
五、守护生命之源:每个人都是责任人
水源地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健康,是城市供水安全的重要保障。尖岗水库不仅承担着防洪重任,更是城市用水的"生命线"。守护这一池清水,不仅是政府的责任,更是每个市民的义务。
要守住这池清水,首先要补上监管的"漏洞"。破损的围栏要修复加固,巡逻的力度要加强,重点时段要重点防范。同时,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,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。
更重要的是,要改变"法不责众"的错误观念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任何破坏规则的行为都应受到惩处。只有每个人都树立起规则意识,水源地保护才能真正落到实处。
守护水源地的安全,就是守护每个城市居民的健康。面对屡禁不止的野泳乱象,管理部门必须打破"各管各事"的思维,市民也要跳出"法不责众"的误区。只有将监管之网织得更密,法治之剑悬得更高,文明之水才能永远干净清澈。